实验室人员能力测试 实验室人员能力评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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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as实验室认可准则

每场测试时长20分钟(含学生进入测试实验室和离开测试实验室的时间)
提交的申请材料中,要求提交非标方法及确认记录,如非标方
法不进行认可,是否要提交?
实验室不申请非标方法认可,则不需要提交非标方法及其确认记
录。
1-2.实验室申请至少满足试运行 6 个月的要求,但是没有说出对实
验室成立的时间多长与要求。究竟对实验室的整个机构成立的时间要
多长时间,才允许提交申请?
CNAS 要求实验室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申请认可,对实
验室成立时间没做具体要求,但实验室成立的时间至少应在管理体系
建立之前。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规定,受理实验室认可申
请的条件之一是:“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,且正式、有效
运行 6 个月以上。”请注意不是试运行 6 个月。
1-3. 实验室从事多年检测的样品,在扩项时或申请认可时需要对其
方法进行证实吗?
对于实验室多年从事的检测项目,如果已有大量的原始记录迟游和质
控数据证明其具备能力,则不需要方法特定的证实信息,因可获得的
能力信息已远远大于单纯方法证实的信息。对于初次申请认可的项
目,现场评审时要审查这些记录。如果现场评审时提供不出这些记录,
也提供不出方法证实的记录,则不予认可。
1 / 251-4. 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可以申请认可吗?如果企业标准中没
有具体方法只有引用方法或部分引用其检测参数/项目可以作为全部
参数/项目申请认可吗?
含有检测方法的企业标准可以申请认可,但企业标准属于非标方
法,应按非标方法要求进行确认,按申请非标方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
料。对于检测方法只引用其他标准,不含具体检测方法的企业标准,
原则上不能申请认可。以企业标准申请认可时,原则上应列明项目/
参数,不能仅以“全部项目/参数”申请。
1-5. 实验室可以用两个名字申请认可吗?如一个企业名称一个授
牌名称?
原则上不可以,认可证书上只能有一个名称,即包含法人名称在
内的实验室名称。其桥滚他授权名称可在认可批准后向认可七处申请,具
体视情况而定。
1-6.检测项目能依据检定标准吗?国外标准呢?校准项目能依据检
测标准吗?
检测和校准(检定)是两个不同属性的活动,其目的不同,开展
活动所使用的方法也不同,不能混用。CNAS 不接受检测项目依据检
定规程进行检测,也不接受校准项目依据检测标准进行校准,国外标
准只要含有检测方法,且实验室具备能力就可以申请认可。当前,我
国已有开展校准活动所依据的国家标准,是有效的校准方法。CNAS
对实验室认可能力表述的要求可参见 CNAS-EL-03《检测和校准实验
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》。
2 / 251-7.所有得到数字结果的测试都必须要有溯源和不确定度?非申请
项目呢?
对于溯源的要求在 CNAS-CL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
与 CNAS-CL06《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》中有明确规定。对检测和校
准实验室不确定度的要求可参见 CNAS-CL07《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》。
CNAS 在评审时只关注申请认可和已获认可的项目,但对于实验室来
说,如果非申请认可的项目也纳入满足 CNAS 要求的管理体系进行管
理的话,实验室应该保证这些项目也满足管理体系的要求。
二、现场评审
2-1.如果现场试验采用盲样测试方式,对于盲样是否要求必须有证
书?有的技术评审员自配盲样或进行样品加标,是否推荐这种方式?
现场试验的盲样测试在能寻求到标准样品时应尽量使用有证标准
物质,若无法获得时,可采用自配标准样品或进行样品加标等方式,至
少采取此做法对判定实验室技术能力有一定帮助,可以推荐这种方
式。
对于评审员自配盲样或加标样,评审员评价试验结果时应慎重,若超
差,应与实验室一起分析可能超差的原因,根据实际导致超差的原因
评价实验室的技术能力,开具相应的不符合项;单次试验超差时,建
议若安排重复试验,或用有证标准样品实验,不应仅凭盲样测试不合
格做出不予认可的决定,应关注实验室质量控制数据提供的信息。
2-2.现场评审中,现场试验项目的数量和比例如何掌握?
3 / 25 由于每个被评审实验室的情况不同,CNAS 没有关于现场试验项
目的数量和比例的要求,只是要求要覆盖所有的方法、设备、人员等,
现场试验选择的具体要求,在 CNAS-WI14《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指导
书》中有规定。现场评审中,现场试验项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几点:
①覆盖面:尽可能覆盖实验室的全部码消销检测领域、关键仪器设备和方法
原理、主要标准及典型参数;
②侧重点:在有限的评审时间内,现场试验应尽可能安排新增项目、
方法变更项目、能力验证不满意项目、较少开展检测的项目、行业关
注度高的项目、有风险的项目等。并应侧重考核新进检测人员。
③数量:考虑以上原则选取的现场试验项目,评审员应合理安排评审
时间确保目击每个现场试验项目。
2-3.现场评审时发现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不符合 CNAS-RL02:
2023《能力验证规则》要求,即使开具不符合项也无法在整改完成期
限内完成,如何处理?
如果是监督评审,实验室整改需要提交参加能力验证的工作计划,
该计划应满足 RL02 的要求即可认可整改关闭,在下次复评审时再进
行重点关注。如果是复评审,无法在整改期限内完成,或不能取得满
意结果,则相关项目不予推荐认可。
2-4.现场评审时发现实验室已获认可的检测能力中,部分能力在一
个认可周期内(三年)没有检测经历,如何处理?
一般情况下,如近两年没有检测/校准经历,申请时该能力不予
受理,现场评审时不予推荐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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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不经常进行的检测或校准活动,如每个月低于 1 次,应在认可
申请时提交近期方法验证和相关质控记录。如实验室无法提供有效证
据证明其结果的准确性,则该能力不予受理。对于特定检测或校准项
目,实验室由于接收的委托样品太少,无法建立质量监控措施的,原
则上该能力不予受理,除非实验室能够提供其它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
记录。
如果现场评审发现此情况,如实验室不能提供保证结果准确性的证
明,如方法验证(人、机、料、法、环没有发生过变化)和质控记录
等,则不予推荐认可。
三、关于标识使用
3-1.认可状态声明是否与使用认可标识具有等同效果?
是的。 CNAS-R01《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》对使用
认可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做出了规定。
3-2.产品或判定标准不在能力列表中,能不能下合格与否的判定?
可以。CNAS 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,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
(特殊需求除外)不需认可。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
现判定标准,只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
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,检验报告中使用认可标识,不认为是违反规定。
四、应用说明
4-1. CL52 和 CL10 等专业领域应用说明规定不一致时,如何解决? CNAS-CL52在前言中明确说明“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
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,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。”
因此,当出现规定不一致时,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为准。
4-2. CL10中5.9要素要求的质量控制手段是否所有化学检测项目都
需要?
CL10第5.9条所述的质控手段,实验室可根据自己的情况、质控
成本等,选择使用质量控制手段,但须覆盖所有申请/已获认可的检
测技术和方法。
4-3. 化学实验室申请认可最少需要多少人,人员的最低要求是什
么?需要怎么配置?
无明确的数量要求,但要保证体系正常运转,满足准则中对资源
以及履行各项职责的要求。对于人员的要求,在CNAS-CL10《检测和
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》中有规定;在
CL10中没有规定的,执行CNAS-CL52《CNAS-CL01<检测和校准实验室
能力认可准则>应用要求》。
4-4. CL52中要求应确定需要在指导监督下工作的人员,可以独立检
测的人员。是否确定了可以独立检测的人员,就不需要再对他们监
督?
实验室对独立检测的人员仍需进行监督。CNAS-CL01第5.2.3条规
定“在使用签约人员及其他的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员时,实验室应
确保这些人员是胜任的且受到监督,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
作。”CL52的原意是要求实验室要对可以独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
6 / 25人员,和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进行识别,并不是说可以独
立承担检测或校准工作的人员不需要监督。
4-5.CL10中要求制定有空白试验,LCS,重复样检测,加标回收等内
部质量控制计划,如做三聚氰胺检测时,质量控制计划是否必须包含
这些?
CNAS-CL10第5.9条中给出了4种质控方法,并不是要求实验室必
须4种方法同时使用,实验室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使用,但要保
证质控的效果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。
五、供应品验收
5-1. 实验室用水标准(GB/T6682)有很多指标,如pH、电导率、吸
光度等,实验室是不是每个参数都要验收?频率多高?如吸光度是测
定水中有机物的影响,如实验室是无机实验室,可否不测定?高效液
相用水可以用纯化水或蒸馏水吗?还是一定要用一级水?定期监测
周期定多久?
实验室对实验用水的验收以及验收哪些参数,应根据检测方法来
确定,实验标准以及要验收那些参数,频率,监测周期应也是根据验
收结果、水的使用状况及按仪器和检测方法的使用要求确定。
六、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
6-1.现场评审时,是否应要求实验室提供定期制订并实施预防措施
计划的记录?
7 / 25预防措施是实验室改进的一个工具。可能出现的问题千差万别,
识别的时间无法控制,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,不可能预估出问题
和制定出措施,因此预防措施计划不宜是定期的。实验室应具备识别
无论技术方面还是相关管理体系方面所需的改进事项和潜在不符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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